东华理工工字〔2023〕8号
各分工会:
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、国务院《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》,落实《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以及学校《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》,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,弘扬爱岗敬业、争创一流的优秀品德,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、师德高尚、业务精湛、勇于创新、甘于奉献的教职工队伍,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内涵式发展。根据《东华理工大学教书育人、管理育人、服务育人工作条例(2022年修订)》,决定面向全体教职工开展2022-2023学年“三育人”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及名额
1.先进集体10-15个。每个分工会可推荐1个,在各分工会推荐的候选单位中,由学校思想文化建设工作委员会择优评选。
2.先进个人60名(教书育人40名,管理育人、服务育人20名)。评选范围为在编在岗(含学校聘用的人事代理及全日制聘用人员)的教职工,各分工会严格按照教职工总数4%的比例推荐先进个人候选人(名额分配见附件1),由学校思想文化建设工作委员会择优评选。
3.“教书育人”先进个人申报者须为从事教学、科研工作一线的教师;“管理育人”先进个人申报者须为从事学校各类管理工作的副科级及以上干部;“服务育人”先进个人申报者须为从事学校各类管理、服务工作的科员及以下职位人员。
二、评选条件
见附件2。
三、评选程序与办法
1.各基层党委(党总支)召开本单位党、政、工负责人联席会议,根据本通知精神和分配的推荐名额,研究落实评选工作的具体方案。
2.召开本单位全体教职工大会,就本次评选工作进行动员和说明,无记名投票产生先进集体候选单位和先进个人候选人名单。
3.各分工会填写“三育人”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表(见附件3-6)及《2022-2023学年“三育人”申报材料汇总表》(见附件7),请基层党委(党总支)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连同支撑材料一起于6月5日下班前送交校工会(推荐表及汇总表电子稿发至校工会余海英OA邮箱)。
4.校工会联席纪委、教务处、高教评估中心、科技处、人事处、学工处、团委等部门对各单位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材料进行预审。
5.召开学校思想文化建设工作委员会会议,评选产生2022—2023学年“三育人”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建议名单。
6.将2022—2023学年“三育人”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建议名单进行公示,接受全校教职工的监督。
7.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党委常委会审批,产生2022—2023学年“三育人”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。
8.教师节对“三育人”先进进行表彰颁奖,次年暑期安排疗休养。
附件:
1.2022-2023学年“三育人”先进个人候选人推选名额分配表
2.2022-2023学年“三育人”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评选条件
3.2022-2023学年“三育人”先进集体推荐表
4.2022-2023学年“教书育人”先进个人推荐表
5.2022-2023学年“管理育人”先进个人推荐表
6.2022-2023学年“服务育人”先进个人推荐表
7.2022-2023学年“三育人”先进申报材料汇总表
附件1:2022-2023学年“三育人”先进个人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表.doc
附件2:东华理工大学“三育人”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评选条件.doc
附件3:2022-2023学年“三育人”先进集体推荐表.doc
附件4:2022-2023学年“教书育人”先进个人推荐表.doc
附件5:2022-2023学年“管理育人”先进个人推荐表.doc
附件6:2022-2023学年“服务育人”先进个人推荐表.doc
附件7:2022-2023学年“三育人”申报材料汇总表.xls
东华理工大学工会委员
2023年5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