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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推荐评选2025年江西省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

发布者:刘静发布时间:2025-01-09浏览次数:10

各分工会:

根据《关于做好我省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校工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2025年江西省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推荐评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   一、推荐评选范围

2020年以来,在我省经济建设、政治建设、文化建设、社会建设、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做出重大贡献,取得突出成绩的科教人员、管理人员、机关工作人员及其他劳动者。

“全国劳动模范”授予企业职工、农民和其他劳动者,“全国先进工作者”授予机关事业单位人员。原则上不推荐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。原则上不推荐离退休人员,如有特殊贡献的可以推荐。

    二、推荐评选名额

我校拟推荐1名江西省全国先进工作者候选人参加全省省管高校(1个名额)竞选工作。

    三、推荐评选要求

1.推荐人选一般应获得过省部级表彰奖励,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不超过总数的35%,其中县处级干部不超过20%,不推荐市厅级及以上干部。

2.推荐评选工作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自下而上,层层选拔、好中选优。

3.申报工作要广泛听取基层党政领导和教职工群众意见。推荐人选须经过所在单位职工(代表)大会讨论通过等民主程序,校内公示、征集相关部门意见无异议后,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批准方可报出。

4.此项工作时间紧、任务重、程序严,请各分工会根据要求,积极动员和组织推荐本单位2020年以来在学校发展和建设中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候选人,如本单位没有符合条件的人选,可推荐其他单位符合条件的人选,相关材料(附件1、2)报校工会邮箱(gh@ecut.edu.cn),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3日上午下班前,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。

联系人:刘老师,0791-83850261(#20261)。

 

附件:1.江西省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名单附件1:江西省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名单.xls

      2.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表附件2: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表.doc

 

 

 

东华理工大学工会委员会

2025年1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