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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征集东华理工大学十一届四次教代会暨工代会提案的通知

发布者:刘静发布时间:2025-02-27浏览次数:10

各分工会、各位代表:

根据《东华理工大学教代会提案工作实施办法》,为充分发挥教代会、工代会在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中的重要作用,凝聚教职工智慧和力量,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,现组织开展本次大会提案征集工作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提案征集范围

1.围绕学校中心工作,聚焦学校综合改革、“双一流”建设目标要求,有关学校发展规划、人才培养、学科建设、教育教学改革、科研创新、师资队伍建设、校园建设、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;

2.围绕教职工合法权益保护,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,且大家普遍关心关注问题的意见和建议。

二、提案征集要求

1.基本要求

1)一案一事一议:每份提案仅围绕一个主题,表述清晰、数据翔实;

2)科学性与可行性:需包含问题分析、解决建议及预期效果,避免空泛;

3)代表性:反映多数教职工诉求,须由1名正式代表提出,2名及以上正式代表附议。

2.格式要求

1)统一使用《提案征集表/提案处理表》(附件1),包括提案名称、案由、建议措施和办法三大部分;

2)纸质版字体端正、清晰,电子版按“单位名称+提案人姓名+提案主题”格式命名。

3.不予受理

1)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、政策、法律法规的内容;

2)超出本级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内容;

3)不符合技术规范,一案多议、多案一议,缺乏可操作性的建议或意见;

4)未经充分调查、考证,不符合实际情况的问题;

5)涉及教职工自身或他人个别的具体问题;

6)学校领导或职能部门已经明确答复待办的事宜;

7)其他不宜作为代表提案的事项。

三、提案办理流程

1.提案编写与提交:本次教代会召开前,提案人将提案电子版发送至工会邮箱:gh@ecut.edu.cn,纸质版经提案人及附议人签字后交至工会办公室(工会楼307室);

2.提案审核与立案:4月份,提案与维权调解工作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,对提案进行合规性审查,符合要求的予以立案;不符合要求、但有参考价值的,转为意见建议转交相关部门,并反馈提案人;

3.提交签批与交办:5月份,立案提案经学校领导签批后,校工会组织召开提案交办会,交由承办部门办理,明确办结要求及时限;

4.提案办理与落实:承办单位加强与提案人及协助部门沟通,积极落实相关措施,并于11月30日前办理完毕,当年不能完成的,应做好解释说明。

5.提案反馈与优秀提案评选:校工会组织召开提案办理落实情况反馈会,并于下一次教代会召开前,组织开展优秀提案评选与先进承办单位评选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1.提高提案质量:各分工会、各代表团要组织代表深入调研,确保提案实事求是,论证充分,具备科学性、可行性和可操作性;

2.强化责任落实:各牵头承办部门应主动对接提案人,杜绝“重答复、轻落实”;

3.注重工作时效:各提案人要按时间和规范要求提交提案,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时限完成提案办理及反馈等工作,确保件件有落实、事事有回复。

联系人:刘老师,0791-83850261;亓老师,13617945980。材料递交地址:南昌工会楼307室,抚州校区工会楼407室。

 

附件1:《提案征集表&提案处理表》附件1: 提案征集表&提案处理表.doc

 

东华理工大学工会委员会

2025年2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