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2024年度教职工困难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
发布人:刘静  发布时间:2024-11-19   浏览次数:10

各分工会:

为切实做好教职工的困难帮扶工作,进一步实施困难教职工送温暖“爱心”工程,根据有关文件精神,现将2024年度教职工困难补助申报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条件

我校教职工本人,加入工会会员一年以上,出现下列情形之一:

1.重大疾病:因本人或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,按本地医保政策规定负担医药费用之后,家庭生活仍受到严重影响的困难教职工(含离退休人员)。

2.身体残疾:家庭经济困难的在职残疾教职工(附相应残疾证明)。

3.自然灾害:家庭遭受水灾、地震等自然灾害,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。

4.突发性灾难:家庭遭受火灾、交通意外等突发性灾难,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。

5.家庭变故:丧偶、离异,需独自抚养小孩,造成家庭生活困难者。

6.其他特殊困难情况。

二、申报程序

1.本人申请。符合上述条件的教职工自愿申请,并填写《东华理工大学2024年教职工困难补助申请表》(附件1)。

2.分工会核实。申请人所在分工会了解核实本单位教职工困难情况,并由分工会主席签署意见,所在单位领导审核后报校工会。

3.校工会评定。校工会生活福利委员会召开会议,根据本人申请和各分工会核实推荐情况,确定补助人员名单和金额。

4.结果公示。公示困难补助名单和金额,接受全校教职工的监督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1.申报人提供当年医疗费支出发票复印件、夫妻双方收入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,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。

2.各分工会要认真组织,深入了解困难教职工的思想动态及生活状况,根据本单位教职工实际情况,认真把关审核,并按困难程度排序上报。

3.各分工会应注意保护困难教职工的身体疾病情况、家庭困难状况等个人敏感信息和隐私安全原则上不予公开。

4.请各分工会于11月29日下班前,将本单位教职工困难补助申请表(含支撑材料)及情况汇总表(附件2)纸质稿报送至校工会王敏(南昌校区工会304室)、亓云(抚州校区工会407室),电子稿发送201962064@ecut.edu.cn邮箱。

联系人:王敏(0791-83897910),亓云(13617945980)。

 

附件1.东华理工大学2024年教职工困难补助申请表附件1:东华理工大学2024年教职工困难补助申请表.doc

2.东华理工大学2024年教职工困难补助汇总表附件2:东华理工大学2024年教职工困难补助申请汇总表.docx

 

 

    东华理工大学工会委员会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4年11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