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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召开2024年度二级单位教代会(教职工大会)的通知

发布者:刘静发布时间:2024-12-16浏览次数:10

分工会:

二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(以下简称二级教代会)是学校教代会的延伸和发展,是二级单位教职工对本单位行使民主权利、参与民主管理、进行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和形式。根据教育部《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》、《江西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》及《东华理工大学教代会章程》等有关规定,请各分工会认真组织召开2024年度二级教代会(教职工大会)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指导思想

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、三中全会精神,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,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,大力推进民主治校、依法治校,不断增强二级教代会在校院二级管理中的重要作用,团结和动员广大教职工同心同德、扎实工作,为推动学校综合改革和高质量发展而努力奋斗。

二、会议议题

1.听取本单位2024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工作报告;听取和审议本单位2024年度工会工作报告;审议上一次二级教代会教职工意见建议的处理情况报告。

2.根据工作需要,讨论本单位的发展规划、改革方案、学科建设、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,讨论和通过本单位与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绩效工资、酬金分配方案以及其他有关生活福利等事项。

三、会议召开范围

1.各基层党委、直属党总支所在二级单位的分工会,应按照规定召开二级教代会(教职工大会)。

2.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分工会,应按照《企业民主管理规定》及有关要求召开职工代表大会(职工大会)。

3.机关分工会可根据自身实际工作需要召开教职工大会。

四、相关工作要求

1.二级教代会应在本单位党委或党总支领导下开展工作,具体由各分工会负责实施,并接受校工会的指导。

2.二级教代会要有明确主题和议题。议题可由二级单位的党、政、工研究拟定,并经有关会议讨论决定。

3.二级教代会的召开,原则上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,特殊情况下,最晚必须在2025年1月18日之前完成。

4.请各分工会将本单位二级教代会会前情况报告表(附件2,一式两份)于会前一周报送至校工会办公室。

5.会议结束一周内,请各单位及时将会后报告(附件3)及会议有关材料(电子版及书面材料)报送校工会(邮箱:gh@ecut.edu.cn,邮件标题格式:分工会名称+二级教代会资料),材料主要包括大会议程、日程安排、大会审议通过的文件资料、大会决议、教代会会议新闻报道和照片等内容。

 

联系人:刘静,联系电话:0791-83850261。

 

附件:1.东华理工大学二级单位教代会(教职工大会)流程图附件1:东华理工大学二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流程图.pdf

      2.东华理工大学二级教代会会前情况报告表附件2:东华理工大学二级教代会会前情况报告表.docx

3.东华理工大学二级教代会会后情况报告附件3:东华理工大学二级教代会会后情况报告.docx

 

 

 

   东华理工大学工会委员会

       2024年12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