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切实做好教职工的困难帮扶工作,进一步实施困难教职工送温暖“爱心”工程,根据有关文件精神,现将教职工困难补助申报工作流程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
我校教职工本人,加入工会会员一年以上,出现下列情形之一:
1.重大疾病:因本人或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,按本地医保政策规定负担医药费用之后,家庭生活仍受到严重影响的困难教职工(含离退休人员)。
2.身体残疾:家庭经济困难的在职残疾教职工(附相应残疾证明)。
3.自然灾害:家庭遭受水灾、地震等自然灾害,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。
4.突发性灾难:家庭遭受火灾、交通意外等突发性灾难,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。
5.家庭变故:丧偶、离异,需独自抚养小孩,造成家庭生活困难者。
6.其它特殊困难情况。
二、申报程序
1.本人申请。符合上述条件的教职工自愿申请,并填写《东华理工大学2024年教职工困难补助申请表》(附件1)。
2.分工会核实。申请人所在分工会了解核实本单位教职工困难情况,并由分工会主席签署意见,所在单位领导审核后报校工会。
3.校工会评定。校工会生活福利委员会召开会议,根据本人申请和各分工会核实推荐情况,确定补助人员名单和金额。
4.结果公示。公示困难补助名单和金额,接受全校教职工的监督。
三、工作要求
申报人提供当年医疗费支出发票复印件、夫妻双方收入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,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