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是:

各单位教职工:

根据《东华理工大学职工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实施办法》(东华理工计发〔2017〕1号),校工会每年年底统计发放我校教职工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费。奖励对象为我校获得《独生子女证》,男满60周岁,女满55周年的在职或退休教职工。已经申报的不需要重复申报。

提交材料如下:

本人居民身份证、婚姻关系证明(结婚证或离婚证)、户口簿包括户主、本人、配偶、子女页、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等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两份,填写《江西省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申请表》1)一式两份、《个人诚信承诺书》(附2)一式两份

每年10月底交到校工会(退休人员由离退休处统一审核签字后,再交校工会)具体时间可见OA系统部门通知,逾期将不办理。

特殊情况者请补充以下材料:

1.户口不在本地,需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卫计部门开具未享受过同类奖励的证明。

2.遗失或未及时办理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的,需由本人作出承诺后申请(附见3)。

附件1:《江西省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申请表》.doc

附件2:《个人诚信承诺书》.doc

附件3:遗失(或未及时办理)《独生子女证》承诺书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