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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评选2024-2025学年“三育人”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

发布者:刘静发布时间:2025-05-23浏览次数:10

各分工会:

持续推进学校师德师风建设,激励教职工爱岗敬业、创优争先,根据《东华理工大学教书育人 管理育人 服务育人工作条例(2022年修订)》,决定面向全体教职工开展2024-2025学年“三育人”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名额及范围

1.先进集体1015个,每个分工会可推荐1个。

2.先进个人60名,其中教书育人40名,管理育人、服务育人共20名。评选范围为在编在岗(含学校聘用的人事代理及全日制聘用人员)的教职工,各分工会严格按照教职工总数4%的比例推荐先进个人候选人(名额分配见附件1)。

二、评选条件

见附件2。

三、评选程序与办法

(一)评选程序

1.宣传动员。各分工会要在各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,研究落实评选工作的具体方案,宣传动员教职工积极参与评优评先活动。

2.推荐申报。各分工会根据评选条件及分配的推荐名额,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,无记名投票产生2024-2025学年“三育人”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。

3.资格审查。校工会对各单位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材料进行审查,并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。

4.组织评审。召开学校第十一届教代会思想文化建设与民主监督工作委员会会议,评选产生“三育人”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建议名单。

5.名单公示。将2024-2025学年“三育人”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建议名单进行公示,接受全校教职工的监督。

6.党委审定。建议名单公示无异议后,报校党委常委会审批,研究确定“三育人”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正式名单。

7.表彰奖励。学校召开教师节表彰大会,对“三育人”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,次年安排参加暑期疗休养活动。

(二)评选要求

1.评选对象的事迹时限为20227月1日—20256月30日。

2.“教书育人”先进个人申报者须为从事教学、科研工作一线的教师;“管理育人”先进个人申报者须为从事学校各类管理工作的副科级及以上干部;“服务育人”先进个人申报者须为从事学校各类管理、服务工作的科员及以下职位人员。

3.凡在20227月1日—20256月30日期间有一票否决事项的集体和个人均不得推荐评选。

四、其他要求

各分工会按照推荐名额,及时报送“三育人”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表(见附件3-6)及《2024-2025学年“三育人”申报材料汇总表》(见附件7),基层党委(党总支)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,连同支撑材料于6月5日下班前报送校工会(推荐表及汇总表电子稿发至校工会公共邮箱gh@ecut.edu.cn)。

 

附件:1.2024-2025学年“三育人”先进个人候选人推选名额分配表

            2.2024-2025学年“三育人”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评选条件附件2:2024-2025学年“三育人”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评选条件.doc

            3.2024-2025学年“三育人”先进集体推荐表附件3:2024-2025学年“三育人”先进集体推荐表.doc

            4.2024-2025学年“教书育人”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4:2024-2025学年“教书育人”先进个人推荐表.doc

            5.2024-2025学年“管理育人”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5:2024-2025学年“管理育人”先进个人推荐表.doc

            6.2024-2025学年“服务育人”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6:2024-2025学年“服务育人”先进个人推荐表.doc

            7.2024-2025学年“三育人”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申报材料汇总表附件7:2024-2025学年“三育人”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申报材料汇总表.xls

 

 

东华理工大学工会委员        

20255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