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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4年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及优秀个人评选的通知

发布者:刘静发布时间:2025-04-03浏览次数:10

各分工会、全体工会会员:

一年来,在学校党委、行政的正确领导下,在全校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广大教职工会员的积极参与下,校院两级工会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。为表彰先进、选树典型,进一步激发基层工会组织活力和教职工会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,根据学校工会年度工作安排,现决定开展东华理工大学2024年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及优秀个人评选活动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范围及对象

1.模范职工小家:学校已建有“职工小家”的各基层分工会;

2.先进教职工文体协会:在学校工会登记注册、已成立一年以上的教职工文体协会

3.优秀工会工作者:已任职满一年的专兼职工会干部,包括各分工会主席、副主席,校工会委员会委员、各专门委员会委员、专职工会干部,各分工会委员会委员,教职工文体协会负责人等;

4.优秀工会积极分子:加入工会会员满一年的在职在岗教职工。

二、评选基本条件

(一)模范职工小家

1.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贯彻落实学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师德师风良好,充分体现工会工作政治性、先进性,引导教职工听党话、跟党走;

2.围绕中心服务大局,开展教学改革、科技创新、劳动技能竞赛等活动,团结引领教职工干事创业,为学校和本单位事业高质量发展建功立业有成效;

3.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和本单位的民主管理和监督工作,积极推进和完善二级教代会建设,涉及本单位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和制度(方案)能听取分工会和二级教代会(教职工大会)意见;

4.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,及时反映教职工诉求,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,用心用情为教职工做好事、办实事、解难事;教职工会员对分工会工作满意度高;

5.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教职工喜爱的工会活动,着力提升教职工生活品质,关心关爱教职工特别是女教职工和青年教职工的身心健康,积极营造向上向善和谐的氛围;

6.分工会委员会组织健全,定期召开会议,研究布置工作;定期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汇报工会工作,工作有计划、有总结。“职工小家”建设有成效,有本单位特色、创新、精品工会工作项目;

7.积极争取行政支持,工会经费得到保障,固定资产管理和教职工福利到位,工会经费使用合理,财务报账规范;

8.加强对工会工作的宣传和工运理论研究,及时向校工会报送信息,在校工会网站发文排名前列。

(二)先进教职工文体协会

1.有协会章程,组织管理和财务管理等制度健全,工作规范;

2.定期组织会员喜欢的活动,增进会员友谊和身心健康;

3.面向全校教职工开展协会活动,积极组织协会会员及教职工参加校工会举办的活动,对繁荣校园文化、构建和谐校园等方面起到积极促进作用;

4.积极参加或承办学校或上级工会主办的各类教职工文体活动,在学校和省内同类协会有一定影响力。

(三)优秀工会工作者

1.积极投身学校和本单位的事业发展和改革,认真履行工作职责,努力做好本职工作;

2.热爱工会工作,团结协作,爱岗敬业,为学校和本单位事业发展、工会工作发展积极贡献力量,受到教职工好评;

3.热忱服务教职工,积极维护教职工合法利益,密切联系教职工,积极反映教职工诉求,受到教职工信赖;

4.顾全大局,廉洁奉公,积极组织和参与工会活动,较好地完成校工会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。

(四)优秀工会积极分子

1.热爱集体,团结协作,爱岗敬业,具有主人翁精神,积极为学校和本单位事业发展建言献策;

2.热心工会工作,积极参加工会各项活动,支持、参与学校及本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;

3.在工会活动中表现突出,能够起到很好的示范带头作用,得到广大教职工好评。积极代表学校参加上级工会举办的各类文体活动或比赛;

4.热心为教职工服务,乐于奉献。

具体评选标准及条件参照附件1-附件3。

三、评选名额比例

1.全校拟评选5个“模范职工小家”,2个“先进教职工文体协会”;

2.“优秀工会工作者”、“优秀工会积极分子”评选指标分配表详见附件8。

四、 评选程序

1.推荐申报:集体及个人填写申报表(附件4-7),主要事迹不少于300字;经同级党组织同意后报送校工会;

2.组织评审:校工会组织评审,确定拟表彰名单;

3.结果公示:网上公示(5个工作日),接受广大教职工会员监督;

4.表彰奖励:颁发证书及奖励;获得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,优先推荐参加上一级工会的评优评先活动。

五、工作要求

1.请各分工会组织会员认真学习评选文件精神,充分酝酿,民主推荐,严格把关,确保材料真实、事迹突出;

    2.按时提交申报材料,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1日下午下班前,逾期视为放弃;纸质稿报校工会办公室(南昌校区工会307室,抚州校区工会407室),电子稿统一发至校工会公共邮箱:gh@ecut.edu.cn。

联系人:刘老师、孙老师,联系电话:0791-83850261(#20261)。

 

附件:1.关于印发《东华理工大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附件1:关于印发《东华理工大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.pdf

      2.关于印发《东华理工大学教职工文体协会管理办法》的通知附件2:关于印发《东华理工大学教职工文体协会管理办法(2025年修订)》的通知.pdf

3.《东华理工大学基层工会职工小家考核指标及评价标准(试行)》附件3:东华理工大学基层工会职工小家考核指标及评价标准(试行).pdf

4.东华理工大学2024年度“模范职工小家”申报表附件4:东华理工大学2024年度“模范职工小家”申报表.docx

      5.东华理工大学2024年度“先进教职工文体协会”申报表附件5:东华理工大学2024年度“先进教职工文体协会”申报表.docx

      6.东华理工大学2024年度“优秀工会工作者”申报表附件6:东华理工大学2024年度“优秀工会工作者”申报表.docx

      7.东华理工大学2024年度“优秀工会积极分子”申报表附件7:东华理工大学2024年度“优秀工会积极分子”申报表.docx

      8.东华理工大学2024年度优秀个人名额分配表附件8:东华理工大学2024年度工会工作优秀个人名额分配表.docx

 

 

东华理工大学工会委员会

2025年4月3日